Page 76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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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等。


                     (5)舆论引导。随时掌握并报告发布事态进展情况,加


                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立即向事发地旗县


                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接到


                事故信息后,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按照事故分级管理的要求在

                接报后 1 小时内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必要时可


                以越级报送。

                      信息初报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


                事故类别、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和损害程度的初步估计、现场救


                援情况、事故已采取的措施等。

                      当情况发生变化时,需及时进行信息续报。信息续报的内容包


                括:人员伤亡、事故影响最新情况、事故重大变化情况、采取应急


                处置措施的效果、检测评估最新情况、下一步需采取的措施等。

                      4.2 先期处置


                      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


                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遇险人员,管控危险场所,杜

                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态扩大;明确并落实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


                和调度人员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撤人命令,

                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减少人员伤亡;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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