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和电网工程审批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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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
新能源和电网工程审批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内政办发〔2024〕6 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
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十
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 2024 年自治区“两会”精
神,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全面争先发展,率
先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
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新能源和电网项目审批建
设若干措施通知如下。
一、提升新能源项目前期工作深度
明确新能源项目论证深度、接入系统方案设计研究报告深度,
科学编制新能源和配套电网项目规划。新能源项目申报纳规前应
落实拟选场址,完成敏感因素排查并取得相关支持性文件,完
成投资决策或出具落实投资承诺函,取得电网企业出具的接入系
统意见。(责任单位:自治区能源局及有关部门单位,地方各级
能源主管部门,各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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