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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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区域、转移人员、转移路线,组织好相关人员的转移工作,转


                移至安全地点。要落实转移安全责任制,做到应转尽转、不落一


                人。

                      13.属地防指及时发布指令,做好防洪工程调度、防汛抢险救


                灾、人员避险转移安置等工作。包保重点工程和旗县(市、区)

                的盟市级领导靠前指挥、驻守一线,抓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落实。


                      强降雨区党委和政府果断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停运等措


                施,加强对地下商城、地下停车场、下沉式隧道、易涝点等部位

                的管控,并封闭危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水利部门及时调度水库,充分发挥水库拦洪削峰作用。铁路

                部门及时采取停运、限速、封锁等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工业企


                业及时调整生产计划,适当降低库存、负荷。


                      强降雨区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紧盯隧道、涵洞、

                立交桥、下沉式建筑、轨道交通等易积水的低洼区域,实施关闭


                措施,严防雨水倒灌引发事故。


                      文化和旅游、体育等部门暂停或取消室外大型活动和群众集

                会,撤离危险区域人员,关闭旅游景区,终止有组织的户外体育


                类活动。属地人民政府迅速组织地质灾害威胁区域、洪水威胁区


                域群众安全避险转移。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迅速排查在建

                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在河谷、低洼处办公、住宿的人员


                撤离。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及时劝导疏散火车站、汽车

                站、机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滞留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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