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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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抢险救援队伍保障


                      1.防汛抢险队伍分为专业抢险队伍和非专业抢险队伍。国家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抗洪抢险应急专业力量

                以及年度重点准备任务部队、民兵应急专业救援队伍、部门和地


                方以及中央企业组建的专业抢险队伍作为常备力量或者突击力

                量,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非专业抢险队伍主要


                为抢险提供劳动力,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


                各级防指应当根据灾害种类组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配备抢险救

                援装备。提请调动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综合性消防救援队


                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部门、单位应当结合本部门、本单位需


                要,组建或者明确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承担本部门、本单位的抢险


                救援工作。

                      3.鼓励社会公众参加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抢险志愿者队伍。


                      7.2    物资保障


                      1.防汛抗旱抢险救援救助物资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

                级负担制度。


                      2.防汛抗旱抢险救援救助物资可以由政府自行储备,也可以


                委托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代为储备。

                      3.各级防指和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部门、单位应当制定抢险救


                援救助物资储备计划,做好抢险救援救助物资采购、储备、保养、

                更新、补充等工作,并建立抢险救援救助物资与应急抢险救援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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