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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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当地防指协调解决。
7.6.5 供电保障
1.电力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辖区内的用电重点保障单位名录,
确保防指、机关、医院、学校、通信、石油化工、重要水工程和
应急抢险等单位的电力供应,必要时提供临时电力供应。
2.用电重点保障单位应当按国家标准或者相关要求配备自备
应急电源,满足长时间停电情况下的电力供应需求。
3.供电部门应当组织专业抢险队伍,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
早恢复电力供应。
7.6.6 供水保障
供水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用水重点保障单位名单目录,优先保
障机关、医院、学校、通信、石油化工和应急抢险等单位的用水
需求;供水管理部门(供水企业)及时抢修受损的供水设施,提
高供水保障能力。
7.6.7 医疗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做好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所需
药品、器械等的应急保障工作;组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队伍,根
据需要及时赶赴受灾地区,指导、协助当地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
疫等工作。
8 附则
8.1 宣传培训演练
1.自治区防指应当协调新闻媒体单位广泛宣传防汛抗旱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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