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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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


                                     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中发〔2020〕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


                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 号)精神,为

                深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增强医保对医药服务领域


                的激励约束作用,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

                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保障基本。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不断提高

                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着力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医疗


                卫生资源合理利用,筑牢保障底线。

                      建立机制。发挥医保第三方优势,健全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


                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

                与医疗机构间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结余留用、合理超支


                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提高医疗机构自我管理的积极性,

                促进医疗机构从规模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


                      因地制宜。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医保基金支付能力、

                医保管理服务能力、医疗服务特点、疾病谱分布等因素,积极探


                索创新,实行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医保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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