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P. 5
支付方式,鼓励各地区完善按人头、按诊疗组合、按病种、按项
目等多种门诊付费方式。在基层医疗机构推行普通门诊按人头付
费,根据基层医疗机构所提供的门诊服务总人数和各类人群补偿
标准,按照“人头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形式结算参
保人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探索
按诊疗组合付费,以患者当日门诊诊疗使用的全部药品、耗材、
诊疗项目为打包对象,将门诊就诊具体分为手术操作、内科诊疗
和辅助服务 3 类,形成相应病种组合予以支付。全区统一门诊慢
性病病种范围,参保人在具备治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
属于指定慢性病相应的门诊专科药品费用及相关的一般检查治
疗费,由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探索日间病房、日间手术实行按
病种付费。住院开展 DRG、DIP 付费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于
可以在日间病房或通过日间手术治疗的诊断清晰、治疗方法确定
的病例实行按 DRG、DIP 付费,参保人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
(四)探索紧密型医疗联合体付费机制。鼓励各地区适应紧
密型医疗联合体等医疗服务模式发展创新,完善医保管理措施,
发挥医保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通过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比例和起
付标准,引导群众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探索对县域医共体等紧
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打包付费,医保对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年度
总额控制指标进行合并计算,以上一年度实际发生数为基数,综
合考虑区域医疗服务数量、质量及合理增长等因素,由医保与紧
密型医联体谈判确定当年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医疗联合体内医保
资金统一使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促进医疗集团形成主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