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P. 2

内蒙古自治区 12345 政务服务


                                        便 民 热 线 管 理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全


                区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 12345 热线)接得更快、

                分得更准、办得更实,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


              “总客服”,实现 12345 热线“一线通达”,让群众反映的事有人


                盯、有人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12345 热线是自治区设立的非紧急综合性政务服务


                平台,依托一个号码提供“7×24 小时”全天候人工在线服务,


                全力推进全区 12345 热线深度融合发展。

                      第三条          自治区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统筹全区 12345 热线工作,研究审议 12345 热线重大事项,协调、

                督促承办单位履行职责并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领导


                下,负责组织推进全区 12345 热线管理工作。各地区应当明确负


                - 2 -
   1   2   3   4   5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