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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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诉求办理的闭环运行。
(一)统一受理:由各地区 12345 热线通过电话、门户网站、
移动客户端、小程序等渠道提供统一在线受理服务。
(二)分类处置:根据诉求的性质、内容、涉及领域、部门
等,采取直接解答、三方通话、派发工单、专席窗口联动等方式
进行处办。诉求事项涉及多个责任部门的,应当指定主办单位和
协办单位共同办理;涉及跨地区、跨层级诉求的,由自治区 12345
热线协调督办。
(三)限时办理:承办单位对收到的诉求工单应当在规定时
间进行响应,主动联系服务对象,沟通诉求,限时答复。
(四)答复认定:12345 热线对承办单位的答复意见进行规范
性审核,对不规范、不具体、不完整的,承办单位应当在办理时
限内补充完整。承办单位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服务工单,应当
及时申请退回,并说明依据和办理建议;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
办结的诉求工单,应当在时限届满前提出延时申请。
(五)办结回访:12345 热线在承办单位办结诉求工单后进行
回访,征求服务对象解决度、满意度,对首次人工回访不满意的
诉求工单,承办单位应当进行核实整改。
第十二条 12345 热线建立全区共享共用的知识库,做好热
点政策解读。各承办单位根据政策调整、热点事件等及时维护知
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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