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盟市、旗县(市、区)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办法》的通知 内政办发〔2023〕28 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 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盟市、旗县(市、区)国土 空间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 彻落实。 2023 年 3 月 2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