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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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重       点        任        务        分        工       表





                                                 重        点       任        务                                                责 任 部 门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市、区)人

                                            民政府要全面摸清本辖区城镇老旧小区数量及小区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
                                            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改造内容现状等
                            (一)编制                                                                                改革委、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基本情况,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各地区既要
                              改造规划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
                                            紧紧抓住中央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机遇,也要
                                                                                                                 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考虑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组织制定 2021
                                            —2025 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
                主要任务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

                                            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
                                            继续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力度。自治区组织发
                            (二)多方                                                                                改革委、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重点向城镇老旧小
                              筹措资金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
                                            区改造倾斜。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市、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区)人民政府可统筹整合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
                                            务提升相关的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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