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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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协调水、电、气、暖、通信等专营单位开展小区内以及与小


                区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联动改造,切实将专营单位行业改造计划


                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有效对接、统筹推进。要合理安排改造

                时间和施工时序,提高改造施工效率。对列入中央补助支持改造


                年度计划的项目,必须在当年开工,当年完工或基本完工。管线

                专营单位要全程参与相关工程的改造。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


                按规定组织相关责任主体、管线专营单位和街道、社区、居民代


                表等对项目进行联合竣工验收。

                     (五)确保质量安全。各地区对房屋建筑或其他建筑物、构


                筑物的改造,必须在确保结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涉及到结构改

                造时,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相


                应设计和施工。有消防设施的老旧小区,应维护完善消防配套设


                施;没有消防设施的老旧小区,应根据小区条件增加消防设施,

                确保小区消防设施完善有效。有条件的地区可将智能化安防系统


                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一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


                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改造工程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

                加大对加装电梯施工的巡查力度,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等管理要求。


                     (六)开展示范引领。为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自治区选择部分地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完善提升类改造试


                点,探索建立统筹协调、动员居民参与、项目生成、政府与居民

                合理共担成本、市场化参与、金融机构支持、项目推进、存量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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