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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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三)强化督导调度。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督促指
导和工作调度,建立健全年度改造计划进度月报制度,按月通报
各盟市进展情况,指导做好年度改造计划任务绩效评价等相关工
作。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较慢、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盟市,
将予以约谈和通报批评。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
媒体,广泛宣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
共同缔造”理念,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提高
社会公众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要性的认识,着力引导群众转变
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社会广泛支持、群众积
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1.重点任务分工表
2.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入户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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