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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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传统媒体
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完善土地二级市场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
相关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增
进社会公众对土地二级市场的了解和支持。要做好公众咨询服
务,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及时回应群
众关切,为顺利推进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021 年 1 月 2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自治区党委各部门,内蒙古军区,武警内蒙古总队。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办公厅,自治区监委,自治
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 2021 年 1 月 2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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