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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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
工作组组成和主要职责
一、自治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自治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
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
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
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林草局,
内蒙古气象局、内蒙古通信管理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
古局、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等部门和单位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相关
部门。
二、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自治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工作组,指挥
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各工作组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
专家参与。指挥部对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
策,指挥督导各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主要围绕突发环
境事件应对工作的某一方面,调度协调事发地开展工作。各工作
组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污染处置组。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自治区工业
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
厅、水利厅、农牧厅、应急厅、林草局,内蒙古气象局、内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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