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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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单位组成,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参加。
主要职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
态形势分析;立即组织切断污染源,明确防止污染扩散的方法和
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划定周边环境敏感
点及重点防护区域,设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确定现场处
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明确受威胁人员的疏散方式和
途径。
(二)应急监测组。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自治区住房
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牧厅、林草局,内蒙古气象局、内蒙
古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单位组成,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
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
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
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三)医学救援组。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公安
厅、民政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组成,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相
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紧急医学救援,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
人员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措施建议;禁止或限制受
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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