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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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等。
4.3.2.6 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
通过政府授权发布、播发新闻通稿、接受媒体采访、组织
专家解读等方式,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手
机短信等官方信息平台,及时主动、全面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突
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
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
影响范围、应对措施、公众配合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调查处
理进展情况。
4.3.2.7 社会维稳和矛盾调处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
恐慌、哄抢应急救援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
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区域的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
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防止出现群体事件。
4.4 响应终止
当事件条件已经排除、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
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或授权部门终止应
急响应。
5 后期工作
5.1 损害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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