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科技领域、教育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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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
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领域中央与地
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
26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与
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8〕13 号)精
神,现就科技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
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紧密结合自治区实际,借鉴先进经验,坚
持问题导向,抓紧形成完整规范、分工合理、高效协同的科技领
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
区域均衡的自治区和盟市财政关系。
(二)基本原则。
——科学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明晰政府与市场支持科技创
新的功能定位,科学合理确定政府科技投入的边界和方式。充分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努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
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激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科技投
入,加快建立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形
成推动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重点支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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