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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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利用城市道路、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
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布局建设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多功
能综合体。加大城市学校和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人防工程建设力
度,解决交通拥堵及停车难问题。各盟市应结合实际,抓紧研究
制定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落实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政策,鼓
励采用长租、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
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自治区自然
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人防办按职责分工指导
支持)
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十二)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公
平开放的停车设施建设市场环境,消除市场壁垒和障碍,鼓励各
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
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降低停车设施建设运营主体、
投资规模等准入标准,允许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申请投资运营公共
停车设施,原则上不对车位数量作下限要求。细化停车设施设备
分类,优化审批管理流程,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
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然资源厅、公安厅、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局按职责分工指
导支持)
(十三)加强建设运营监管。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
验收管理,做好各类机械式停车设施设备的养护维护和监测,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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