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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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自治区重大测绘地理信息工程的组织实
施,全区高分辨率遥感影像管理等事项,确认为自治区财政事权,
由自治区承担支出责任。
将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的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
信息平台的建设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系统维护,自治区卫星导航
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安全监管等事项,全区自然
资源监测、安全监管等事项,确认为自治区与盟市共同财政事权,
由自治区与盟市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将盟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的组织实施,盟市自然资源信息系
统的建设与运行维护,盟市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
盟市基础测绘及地理信息管理等事项,确认为盟市财政事权,由
盟市承担支出责任。
(二)自然资源产权管理。
1.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将自治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系统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系
统的建设与运行维护,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的全民所有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权籍调查,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负责的不动
产登记和权籍调查,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负责的权属争议调查、
处理等事项,确认为自治区财政事权,由自治区承担支出责任。
将盟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系统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
的建设与运行维护,盟市政府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的全民所有自然
资源确权登记和权籍调查,盟市政府部门负责的不动产登记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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