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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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报评标专业经审核确定后,一般不予调整。取得新的专


                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确需调整评标专业的,应当在修改后提交审核。


                     (三)岗前培训。申请人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以短信方式

                告知其登录系统参加行政监督部门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评


                标方法及职业道德等专家入库培训及考试。

                     (四)确认入库。申请人培训考试合格的,经行政监督部门


                审核确认后,入选自治区专家库。


                      第十三条            专家所在单位应当对专家参加评标评审活动、相

                关培训和继续教育给予支持。


                      第十四条            专家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进行修改。

                修改分为自行修改和经审核修改。


                      自行修改信息包括:专家基本信息、工作简历信息。


                      经审核修改信息包括:申报信息、评标专业信息、职称证书

                信息、执业资格证书信息、回避单位信息等。


                      第十五条            自治区专家库建立专家电子档案,内容包括:基本


                信息、入库申请表、从事专业工作情况和简历、资格审查、培训考

                核、参与评标评审工作情况、信用承诺、信用评价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            自治区专家库信息应当严格保密,非因工作需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询、修改、导出相关信息数据。



                                           第四章          专家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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