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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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
检伤分类,分别用“绿、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
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
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
或采取相应措施。
4.2.2 转运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尽快将伤病员
转运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转运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
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就地先予抢救、治
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
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
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应当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
点转运,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4.3 精神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情况组
织精神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
员,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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