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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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
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2)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隔离事故现场,
划定警戒区域,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
交通管制;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
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4)依法征用调用应急资源;
(5)依法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救援命令;
(6)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
4.3 分级响应
4.3.1 四级响应处置
当启动四级响应时,自治区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四级应急响应
状态,指挥部其他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和督促事发地
旗县(市、区)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自治区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
信息通报相关成员单位,跟踪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按规定向
上级报告事故信息。
事发地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本级相应标准级别
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及时收集事故信息,评估事态发展,组
织专家研究制定现场处置方案,采取果断有效的处置措施,全力
控制事态发展;在事故发生地设置警戒线、维护好社会治安,防
止事态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现场出现人员伤亡的,协调组织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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