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P. 15

当启动一级响应时,自治区指挥部进入一级应急响应状态,


                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指挥部成员单位迅


                速到位,总指挥带领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自治区级专家组、应

                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跨地区协调专业


                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进行支援;接收和分配救援物资,组织社会

                救援,分配搜救任务;对危险区域内国家重要设施和目标采取必


                要的防护加固等临时保护措施,防止二次事故和次生灾害;必要


                时,请求国务院支援。

                      自治区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收集调度事故信息报告,随时掌握


                事故处置情况;按规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报告事故

                信息。自治区人民政府将事故信息及时报送国务院。


                      发生在一些特殊领域或者跨领域、跨地区、影响严重的危险


                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事发地盟市、旗县(市、区)指挥部应当

                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单位和盟市,实行区域联动。


                      4.4 处置措施


                      各级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统

                一指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科学处置,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


                应急救援工作。


                      (1)制定方案。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类型,收集现

                场信息,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2)调配应急力量和资源。调集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处

                置专家。



                                                                                                 - 15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