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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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搜救、疏散人员。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开


                展人员搜救工作,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受危害区


                域内的其他人员。

                     (4)抢险救援。组织开展事故处置、工程抢险、道路交通


                设施抢修和事故现场清理等工作;迅速控制危险源,采取必要

                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为事故调查


                收集有关资料。


                     (5)现场管制。划定警戒区域,在警戒区域边界设置警示标

                志,将警戒区域内与事故应急处置无关的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对


                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进入;清理主

                要交通干道,保证道路畅通;合理设置出入口,控制、记录进入


                事故救援核心区的人员。


                     (6)医疗救护。调度医疗队伍,设立临时医疗点,协调外部

                医疗机构,为事故受伤人员、救援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做好


                现场救援区域的防疫消毒;向受伤人员和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卫生


                咨询和帮助。

                     (7)环境监测。开展事故现场及周边可能受影响区域的环


                境监测,综合分析和评价监测数据,预测事故可能造成的环境


                影响,采取控制污染扩散的措施,提出现场救援工作建议。

                     (8)现场安全防护。根据危险化学品特性、事故类别及


                应急人员职责,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

                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危险区域的人员应配备基本个人防护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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