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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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时限不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


                    (四)招标人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五)招标人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

                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


                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的;


                     (七)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八)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


                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九)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


                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十)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

                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


                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协议的;


                     (十二)招标人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的;

                     (十三)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的条件在编制招标文件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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