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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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时限不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
(四)招标人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五)招标人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
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
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的;
(七)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八)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
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九)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
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十)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
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
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协议的;
(十二)招标人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的;
(十三)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的条件在编制招标文件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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