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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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时,由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自治区副主
席带领防指前方工作组赶赴现场,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做好专家技
术支撑工作,自治区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内蒙古
通信管理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严重城市内涝时,由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自治区
副主席带领防指前方工作组赶赴现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自治区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
障,内蒙古通信管理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制造业工业企业发生重大险情时,由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工
作的自治区副主席带领防指前方工作组赶赴现场,自治区应急管
理主管部门应当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配合自治区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内蒙古通信管理
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非煤矿山、危化企业重大险情时,由分管应急管理工
作的自治区副主席带领防指前方工作组赶赴现场,自治区应急管
理厅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自治区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
资保障,内蒙古通信管理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其他重要基础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
带领防指前方工作组赶赴现场,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专家技术支撑
工作,自治区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内蒙古通信管
理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多灾种重大灾害时,由指定自治区副主席带领防指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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