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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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工作组赶赴现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


                自治区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内蒙古通信管理局协


                调做好通信保障。

                      4.自治区防指发布进一步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督


                促地方党委和政府及防指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送自治

                区防指。


                      5.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自治区水利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内蒙古森林消防总队等部门、单位增调救

                援、抢险、排涝力量和物资,及时赶赴灾区增援。行业职能部门


                进一步强化管理,调配行业抢险救灾力量协助受影响地区开展本

                行业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查灾核灾、更新行业受灾情况,及时


                向自治区防指续报。


                      6.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广泛调动资源,协调各方

                力量,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


                      电力部门统筹调集抢险队伍、应急发电装备,为防汛重点区


                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电力保障;指导防汛重要用户、地

                下配电设施管理单位落实防汛电力保障措施,督导电力防汛抢险


                救灾工作,及时更新发布受灾情况、救援力量、复电进度等信息。


                供电单位对启用蓄滞洪区、人员撤离区域、受灾影响安全运行的

                电力设施采取停电避险措施。电力公司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受灾


                复电工作,保障城市生命线及防汛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指导基

                层做好配电站房防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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