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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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城市内涝、干旱灾
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
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作为防汛抗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把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作为基本标准,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
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委领导,实行各级人民
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
法防控、群防群控的要求,建立健全属地管理为主、统一指挥、
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防御体系。
3.坚持问题导向、务实管用。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
洪涝灾害教训,对标国务院调查报告要求,针对当前防汛救灾工作
存在的短板、弱项,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坚持协调联动、科学高效。建立“部门预警、率先响应,
统一指挥、共同应对,避险为要、专班处置”的抢险救灾应急联
动机制,强化预报、预判、预警、预案、预演工作落实。加强部
门、区域协调联动,形成功能齐全、反应敏捷、协同有序、运转
高效的处置机制,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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