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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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区防指)在国家防汛
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领导下,
统一指挥、组织、协调、调度全区水旱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防办,设在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承担自治区防指日常工作。自治区防办主
任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厅长担任,副主任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分
管副厅长担任。
2.1.1 自治区防指组织机构
总 指 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
常务副总指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 总 指 挥:自治区分管副主席
内蒙古军区副司令员
武警内蒙古总队司令员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厅长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内蒙古气象局局长
秘 书 长: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分管副厅长
副 秘 书 长:内蒙古气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厅、广播电视局、能源局、林业和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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