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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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意见
内政办发〔2020〕50 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
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
发〔2019〕28 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五部委《关于做好
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61 号)、《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
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129 号)、《农业农村部
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扩大返乡留乡农
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发〔2020〕2 号)
等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和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及入乡留乡人员
创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以扩大和稳定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创业为抓手,深入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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