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供热事故、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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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抢险队伍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统筹做好现场应急处置


                工作,组织协调跨盟市、跨企业的应急物资的调剂,尽快恢复正


                常施工秩序。自治区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收集调度事故信息报

                告,随时掌握事故处置情况;按照规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


                城乡建设部报告事故信息。

                     (3)三级响应处置。当达到三级响应的条件时,自治区住房


                城乡建设厅决定启动三级响应。由事发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


                府立即启动本级相应标准级别响应,统筹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协调跨旗县(市、区)、跨企业的应急物资调剂,尽快恢复


                正常施工秩序;指挥调派盟市级专家组和应急队伍参与抢险抢修

                和应急救援,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交通、电力、通信等保障工作;


                立即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报告信息,及时、准确对外发布事


                故信息。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对需要予以指导帮助的生产安全

                事故,视情况派出工作组。


                     (4)四级响应处置。当达到四级响应的条件时,自治区住房


                城乡建设厅决定启动四级响应。事发地旗县级人民政府立即启动

                本级相应标准级别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及时收集事故信息,


                评估事态发展,组织专家研究制定施工现场处置方案,采取果断


                有效的处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根据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

                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事发地位置,划分事故中心区域、事


                故波及区域及事故可能影响区域,设置警戒线、维护好社会治安,

                防止事态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现场出现人员伤亡的,协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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