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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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社会力量,发动群众支持参与应急救援,紧急征用社会应急救


                援设备和物资,全力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4)现场指挥部成立由非煤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煤

                矿山救援专家组组成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技术组,根据事故现场


                救援进展情况,全面搜集整理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图纸和

                技术资料,综合分析论证救援方案的可行性,及时分析解决救援


                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析评估事故救援发展趋势,科学预


                测事故救援结果,为制定完善、及时调整现场抢救方案和后续事

                故调查提供依据参考。


                      4.5 信息发布

                      经政府授权发布、播发事故应急救援相关信息;设立举报电


                话和举报信箱,迅速核实举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媒体沟


                通、衔接工作,有关各方要积极引导各类新闻媒体客观、公正、

                及时报道事故情况,不得编造、发布虚假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


                定开展信息发布等工作。


                      4.6 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救援结束,被困人员全部获救,遇难人员全部找到


                或失踪人员无生还希望,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受灾群众得到


                妥善安置,现场生态环境符合相关要求,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

                故隐患全部消除后,经现场指挥部报送指挥部批准,事故应急救


                援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指挥部

                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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