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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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通报相关成员单位,跟踪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按规定向上


                级报告事故信息。


                      事发地旗县(市、区)指挥部及时收集事故信息,评估事态

                发展,组织专家研究制定现场处置方案,采取果断有效的处置措


                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在事故发生地设置警戒线、维护好社会

                治安,防止事态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现场出现人员伤亡的,协


                调组织医疗救治;及时、准确统一对外发布事故信息。盟市指挥


                部要对事故应急处置加强指导协调。

                       4.3.2 三级响应处置


                      当启动三级响应时,自治区指挥部办公室进入三级应急响应

                状态,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事故应对工作,并视情况


                向事发地派驻工作组和技术组指导事故救援工作。自治区指挥部


                办公室及时收集调度事故信息报告,跟踪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展,

                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信息。


                      事发地盟市、旗县(市、区)指挥部应当采取果断有效的处


                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调剂,指挥调派盟

                市级专家组及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


                好交通、电力、通信等保障工作;及时、准确统一对外发布事故


                信息。

                       4.3.3 二级响应处置


                      当启动二级响应时,自治区指挥部进入二级应急响应状态,

                全体成员单位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副总指挥带领相关成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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