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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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应急处置重点


                       针对非煤矿山事故特点,在抢险救援时要注意做好以下


                工作:

                     (1)指定负责部门及时疏散、撤离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员;


                制定保护事发地周边群众安全的防护措施;疏散、转移受灾或有

                危险的群众;确定应急避难场所,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实施医


                疗救治、疾病预防,做好治安警戒等工作。针对矿山事故的类型


                和事态发展、人员伤亡等情况,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工作,制定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制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第


                一时间预警,紧急疏散尾矿库下游人员;密切防范次生、衍生和

                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链。


                     (2)统一协调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人员进入现场实施


                紧急救援,严防发生次生事故灾害,严格控制事态扩大。采取相

                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加强救援人员安全防护,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非煤矿山地下事故必须由专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进


                行救援,严格控制进入事故区域的救援人员数量。所有应急救援

                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方可进入事故救援区域实施救援。


                     (3)开通特别应急通道,确保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物资尽


                快到达事故现场。当发生矿井重大透水、采空区大面积冒落、采

                空区坍塌、地表塌陷、井下火灾、坠罐跑车、重大山体滑坡、露


                天矿山边坡垮塌、尾矿库溃坝泄漏等重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救

                援队伍人力物力不能满足需要时,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依法动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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