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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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隐患整治档案,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当地旗县级以上应急


                管理部门备案;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重大风险进行监控和分析,采


                取有效防范措施。

                      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建立全区非煤矿山基本情况、重大


                事故隐患数据库。各盟市、旗县(市、区)矿山安全监管部门

                应当及时掌握辖区内非煤矿山基本状况,建立辖区内非煤矿山


                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非煤矿山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类型


                及危害程度,建立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台账,及时消除重

                大事故隐患。


                      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影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

                时间节点、气候变化、市场形势、重要生产工艺等主客观条件,


                定期分析、研究可能导致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隐患,


                研究制定应对方案,及时部署非煤矿山风险隐患防范工作。

                      3.2 预警分级


                      根据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范围和发


                展趋势,预计可能发生的事故等级,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

                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


                      红色预警(一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会随


                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橙色预警(二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事件即


                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黄色预警(三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事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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