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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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
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现场指挥部组成
自治区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警戒保卫、医
疗救护、物资后勤保障、人员疏散安置、善后处置、宣传报道、
事故调查 9 个应急工作组。
具体成立的应急工作组的数量,可由自治区指挥部根据生产
安全事故实际确定增减。
二、各应急救援工作组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矿山安全监管局
和事故发生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
组成。
主要职责:在自治区指挥部领导下,负责会议组织、信息汇
总、综合协调和资料管理等工作。
(二)抢险救援组。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矿山安全监管
局、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内蒙古消防救援
总队,武警内蒙古总队,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非煤矿山生
产安全事故发生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非煤矿山生产安全
事故发生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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