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P. 29

(四)协助国务院及国家相关部门做好特别重大非煤矿山事


                故的应急工作;


                     (五)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调查;

                     (六)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自治区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各项


                应急救援工作部署和命令、指令;


                     (二)制定、完善、调整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

                作方案,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


                作中的具体问题;

                     (三)协调督导自治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救援力量和专


                家组等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四)及时收集、研判、报告非煤矿山事故信息;

                     (五)承办自治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统筹指导全区矿山救援力量建设,

                指导协调或参与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调动全区相关应急


                救援队伍及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实施抢险救援;邀请相关专家赶


                赴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参与指导事故救援;协调配合属地人民政府

                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组织、发放受灾群众生活救灾物资,


                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依法组织指导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

                故调查处理工作。




                                                                                                 - 29 -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