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科技领域、教育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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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央财政承担;在自治区内高校就读的,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
级财政承担。高校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考入中央及自治区以外
地方高校的学生,其贷款风险补偿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在自治区
内高校就读的,其贷款风险补偿金由中央与自治区按照 5∶5 分
担,自治区分担的 50%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分担。嘎查村
任职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所需经费按高校隶属关
系由各级财政分别承担。
(三)其他教育。
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其他教育,
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
费的投入机制,总体为自治区与盟市共同财政事权,所需财政补
助经费主要按照隶属关系等由自治区与盟市财政分别承担,自治
区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盟市统筹给予支持。
1.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普惠性民
办幼儿园补助由自治区与盟市按第一档 3∶7、第二档 5∶5、第
三档 7∶3 进行分担。自治区财政继续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
金,支持地方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重
点向贫困地区倾斜。
2.普通高中教育。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由自
治区与盟市按第一档 3∶7、第二档 5∶5、第三档 7∶3 进行分担。
完善普通高中建设经费投入机制,自治区财政根据各地区财力状
况,对地方改善学校校舍条件建设项目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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