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科技领域、教育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P. 27

阶段农村牧区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补助所需经费由盟市


                财政统筹安排,中央与自治区给予工资性补助。集中连片特困地


                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

                      6.涉及阶段性任务和专项性工作的事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


                改善与能力提升,现阶段重点支持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加强两

                类学校建设、推进农村牧区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所需经费由盟


                市财政统筹安排,自治区财政通过相关转移支付统筹给予支持,


                今后根据城乡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形势,适时调整支持内容、范围

                和重点。教师培训工作补助,所需经费由盟市财政统筹安排,自


                治区财政通过相关转移支付统筹给予支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

                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计划教师选派专项工作补助,由国家统


                一制定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此外,对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自治区财政

                继续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对盟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经费统筹给


                予支持,盟市财政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转移支付和本级财力确保


                按时足额发放。

                     (二)学生资助。


                      学生资助是相对独立完整的政策体系,覆盖学前教育、普通


                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将其总体确认为自治区与盟

                市共同财政事权,并按照具体事项细化,其中,用于激励引导方


                面的事项所需经费主要由中央与自治区财政承担,或按照隶属关

                系等由自治区与盟市财政分别承担;用于困难资助方面的事项,



                                                                                              - 27 -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