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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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信息公开目录包括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


                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和公开方式等。





                                                第四章          交易运行





                      第十四条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具备满足公共资源交


                易全流程电子化所必需的场地和设施设备条件,评标评审专家等


                候区和评标评审区域应与其他区域隔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的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第十五条 项目发起方需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项目登

                记、场地预约,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受理、分类管理。项


                目交易条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项目发起方应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十六条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


                nmg.gov.cn/)为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主要发布媒介。


                      项目发起方依据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在各媒介发布的交易公

                告、交易文件、变更或澄清信息、其他公告和结果公示等交易信


                息应当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保持一致。


                      第十七条             项目响应方应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履行响应

                程序。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递交、传输、接收确认等行为,


                应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并满足项目发起方的要求。项目响应

                方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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