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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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信息公开目录包括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
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和公开方式等。
第四章 交易运行
第十四条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具备满足公共资源交
易全流程电子化所必需的场地和设施设备条件,评标评审专家等
候区和评标评审区域应与其他区域隔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的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第十五条 项目发起方需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项目登
记、场地预约,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受理、分类管理。项
目交易条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项目发起方应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十六条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
nmg.gov.cn/)为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主要发布媒介。
项目发起方依据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在各媒介发布的交易公
告、交易文件、变更或澄清信息、其他公告和结果公示等交易信
息应当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保持一致。
第十七条 项目响应方应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履行响应
程序。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递交、传输、接收确认等行为,
应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并满足项目发起方的要求。项目响应
方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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